龚杨恩慈女士(左)及马绍祥先生(右)
校董会人事任命
龚杨恩慈女士及马绍祥先生获监督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11第1(k)段指定,出任大学校董,任期三年,由2023年11月27日起生效。
龚杨恩慈具有丰富的个人金融银行业务知识及深厚的金融服务背景,曾担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副总裁,2022年8月获委任为顾问,亦为中银香港慈善基金董事及香港公益金董事。
马绍祥是一位专业工程师,在建造界工作多年。他现为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及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17年担任香港政府发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