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平先生(左)及刘仁保教授获委任为大学校董会成员
校董会人事任命
以下人士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获委任为大学校董:
依据规程11第1(o)段 — 由属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人员的香港中文大学全职雇员按大学校董会决定的方式互选产生、并由大学校董会委任的人士1名;任期3年,由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
- 物理系 — 刘仁保教授
依据规程11第1(p)段 — 由并非属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人员的香港中文大学全职雇员按大学校董会决定的方式互选产生、并由大学校董会委任的人士1名;任期3年,由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
- 资讯科技服务处 — 郑建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