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會人事任命

《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於2023年11月10日刊憲起生效。條例草案刊憲及生效後,新的大學校董會組成亦自同日起生效。

以下人士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獲委任為大學校董:

  • 依據規程11第1(e)段 — 各原有書院的及逸夫書院的書院校董會及各新增書院的院監會所作出的提名人士:
    • 任期由2024年1月26日至12月7日止
      • 逸夫書院 — 鄭錦超先生
    • 任期1年,由2024年2月2日起生效:
      • 晨興書院 — 陳丙驊教授
      • 善衡書院 — 黃永成教授
  • 依據規程11第1(f)段 — 由各原有書院的及逸夫書院的院長及由各新增書院的院長互選產生的人士2名,任期1年,由2024年1月19日起生效:
    • 崇基學院院長 — 關美寶教授
    • 伍宜孫書院院長 — 陳德章教授
  • 依據規程11第1(g)段 — 由各學院院長及研究院院長互選產生的人士2名,任期1年,由2024年1月22日起生效:
    • 社會科學院院長 — 趙志裕教授
    • 研究院院長 — 蘇文藻教授

新校董簡介

鄭錦超先生現任新時代能源有限公司主席、長虹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鄭先生是專業工程師,於物業發展及工程管理方面累積豐富經驗,並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積極參與城市建設。

陳丙驊教授曾任香港中文大學建築學院院長,並為陳丙驊建築師有限公司的首席建築師。陳教授榮獲逾40項設計獎項,為美國建築師學會、英國皇家建築師學會和香港建築師學會資深會員,並獲美國建築師學會香港分會推選為創會主席。

黃永成教授曾任香港中文大學信息工程學系系主任、研究院院長及善衡書院院長、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科學顧問、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董事及該研究院科技委員會主席。黃教授為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及香港工程科學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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